告知书
致广大意向承租户:
滨湖景观工程配套商务用房是开乾投资集团投资建成的国有资产。经开州区国资委批准,开乾投资集团严格按照开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滨湖景观工程配套商务用房进行公开出租,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未经开乾投资集团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务用房或其中任何部分。为此,特告知广大意向承租人,凡有意承租开乾投资集团名下资产的,可关注开乾投资集团资产出租信息或咨询开乾投资集团资产运营部(电话:85877336)。若未取得开乾投资集团书面批复从第三方进行转租的租赁行为,我司一律不承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及转租方承担。
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